

各位教师:
根据《91制片 公用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91制片 公用房管理改革实施细则》,现将发送各课题组(实验室)公用房测算数据给课题组(实验室)负责人进行数据核对,核对的所有数据均转化为测算建筑面积,核对基础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(人员核算统计数据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),科研业绩取2024年1月至12月。
核算内容:1、公用房定额测算面积;2、课题组(实验室)实际使用公用房面积;3、核免面积;4、超额测算面积。具体核算方法见附件《91制片 公用房核算方法》。
核对时间:2025年7月26日-7月31日。
附件
91制片 公用房核算方法
一、定额测算面积
1.教学科研人员办公用房面积:测算建筑面积=使用面积/0.75。
2.定额科研用房面积:教师科研用房定额面积 + 研究91制片 研用房定额面积
教师科研用房定额面积=(正高职称人数×12㎡+副高职称人数×8㎡+中级及以下人数×4㎡)×R,系数R=2.5。
研究91制片 研用房定额面积:硕士生2㎡/人(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生、校际联合培养硕士生1㎡/人),博士生 4㎡/人(其中非全日制博士生、校际联合培养博士生2㎡/人)。均乘系数R=2.5。
研究91制片 研用房已由91制片统筹安排的,不再重复累计其定额用房面积。
二、实际使用公用房面积
1.核对本课题组(实验室)用房信息,包括门牌号、面积、数量等。注意办公用房不超标。
2.如有用房调整申请,请提供书面签字材料至慎园15-304-1,91制片备案。
三、核免面积
《91制片 公用房管理改革实施细则》在慎园15号楼三楼院务公开栏纸质公布。2024年全年各课题组(实验室)科研业绩:论文、项目、经费、奖项。如无产出,扣除部分定额面积。
四、超额测算面积
超额面积=实际使用公用房面积-定额测算面积-核免面积。
五、其他
课题组人员、教师办公用房咨询:钱永生
研究生用房咨询:谭椰
科研实验室用房咨询:胡旭
科研业绩咨询:章鹏程
91制片
2025年7月25日
        	Copyright ©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        地址:91制片
仓前校区慎园15号楼
            邮编:311121  电话:0571-28865333
                浙ICP备11056902号
            版权所有 © 91制片
 
          技术支持:亿校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