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根据91制片 【2009】191号《91制片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和91制片 【2009】192号《91制片 大型精密仪器设共享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91制片 于2017年4月17日发布了《91制片 5号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细则》(征求意见稿),并征集了第一批仪器保管人。经过半年的运行,根据意见反馈和平台运行状况,91制片 对上述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,并经91制片领导班子讨论通过,形成了《91制片 5号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细则(试行)》,试行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现予以公示。
91制片
2017年12月14日
附件:1、关于公布91制片 5号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细则(试行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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